杭州市服务业联合会
0571-8880605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在章程增加清廉建设内容的通知》(浙民社〔2023〕95号)文件精神,加强杭州市服务业联合会自身党的组织建设,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将清廉建设内容写入章程的通知》要求:
社会团体章程增加清廉建设内容建议 联合会秘书处参照《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截止目前,已完成将清廉建设内容写入《杭州市服务业联合会章程》工作,待年度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同时,秘书处还根据《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标准》完成自评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联合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推动清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联合会发展中落地生效,助力实现我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走深走实。 章程修订内容 扫码下载《章程(修订稿)》全文